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8号)要求,经赤峰市元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审定,决定以下64户企业为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的企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5日
如有异议,请向元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476-5850306
赤峰市元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6月23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8号)要求,经赤峰市元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审定,决定以下64户企业为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的企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5日
如有异议,请向元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476-5850306
赤峰市元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6月23日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