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工院校,相关部、委、办、局,驻赤峰市中央、自治区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根据《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赤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赤峰市2025年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赤人社发〔2025〕129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2025年度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标
2025年度全市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工作室建设项目指标为2个市级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5个市级工作室建设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市级“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工作室建设项目”单位要符合《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赤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赤峰市2025年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赤人社发〔2025〕129号)的有关规定条件。
(二)已获得国家级或自治区级建设项目资金支持,不得参加2025年度市级申报工作。
(三)申报市级工作室的领办人不具备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但在从事地方特色技艺职业(工种)、具备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的,推荐单位应对其业绩贡献做出说明。
三、推荐程序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工院校,相关部、委、办、局,驻赤峰市中央、自治区直属单位,各大企业要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审核把关,择优推荐项目申报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至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旗县区推荐。各旗县区人社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单位进行申报,各申报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属地人社局。属地人社局进行初评后,将本地区推荐报告附候选单位名单(按推荐顺序排序)、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
(二)市直单位推荐(含技师学院)。市直相关委办局、技师学院可按照评选条件要求,推荐所属领域申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特色工作室,并将推荐报告和项目单位申报材料报送市人社局。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材料
1.本地区、部门(单位)推荐报告,要求包含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公示、会议研究情况,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及申报项目候选单位名单(按推荐顺序排序),经属地人社局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以正式公文形式报送;
2.2025年赤峰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3.2025年赤峰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3);
4.2025年赤峰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
5.申报单位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6.培训基地各项管理制度、校企合作情况等相关资料;
7.近三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培训工作开展情况需经推荐地区人社部门或单位审核、确认。
(二)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材料
1.本地区、部门(单位)推荐报告,要求包含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公示、会议研究情况,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及申报项目候选单位名单(按推荐顺序排序),经属地人社局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以正式公文形式报送;
2.2025年赤峰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4);
3.2025年赤峰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
4.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的企事业单位、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有关情况说明,包括:本单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证明材料,能够为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证明等;
5.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身份证、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领办人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相关证书需附“技能人才工作网”查询截图。
五、市级评审
市人社局将在赤峰市职建领域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各旗县区、部门推荐的建设项目候选单位进行评审,拟定赤峰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单位,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明确建设单位并下达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按时保质建设完毕后,将在今后推荐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时予以优先推荐。
六、其他要求
(一)各地区、各单位推荐申报项目时要紧密结合赤峰市重点产业、经济发展需求,优先支持建设五大千亿级产业链条及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民生重点领域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明确基地建设项目的总体目标、分阶段目标及工作任务等,做到项目目标可量化、任务可实现、内容可完成、经费可执行、管理措施可操作。
(三)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存有不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在3年内不得申报各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对已拨付的补助资金由属地财政部门予以收回。
(四)建设项目要按照《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赤峰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赤人社办发〔2025〕130号)中规定的项目经费使用范围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建账,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
(五)相关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于2025年12月23日前报送至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同时电子版材料报送cfrszj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郝思远
联系电话:0476-8334159
附件1-1.赤峰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pdf
附件1-2.赤峰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pdf
附件2.2025年赤峰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wps
附件3.2025年赤峰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doc
附件4.2025年赤峰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5.2025年赤峰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6.2025年赤峰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doc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2日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