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19号部令)的有关规定,以下单位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提出延续申请,经我局审查,决定准予其延续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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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编号 |
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经营地址 |
有效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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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HSQ-2025-010 |
赤峰市伯骏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
刘成学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桥北街道蒙东云计算产业中心办公大楼二楼205 |
2025年12月28日至2028年12月27日 |
赤峰市红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5日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