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19号部令)的有关规定,以下单位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提出延续申请,经我局审查,决定准予其延续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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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编号 |
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经营地址 |
有效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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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HSQ-2026-001 |
内蒙古森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赵芬 |
赤峰市红山区昭乌达路与解放街交叉口昭乌达路20号二楼商厅 |
2026年1月20日至2029年1月19日 |
赤峰市红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6日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