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始终秉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宗旨,坚持“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办案准则,发挥调解的基础性积极性作用。
2023年3月,鞠某向林西县人社局递交仲裁申请,诉称其自2022年12月3日开始到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上班,因对方拖欠部分工资,多次与公司协商支付拖欠工资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致使鞠某被迫离职,并向林西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人社局在接到仲裁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为该案符合受案要求,依法受理此案。

同时,积极与双方人员沟通,力求以最优方式解决此次案件,通过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有效沟通,以法为规、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我委为双方出具仲裁调解协议书,公司当场向劳动者支付了劳动报酬3000元。通过仲裁调解,此次劳动报酬纠纷得到圆满化解,达到了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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