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各旗县区的实际情况,市人社局印发了《赤峰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方案》,全市12个旗县区统一按通知要求开展诚信等级评价申报、审核、认定、公示等工作。各旗县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通过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结合日常巡查检查、专项执法检查、季度排查、劳动者投诉举报、与上一年度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认定结果比对等方式,对企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和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情况开展评定。2025年通过这一综合评价体系,我市最终共认定了77家A级企业、127家B级企业和15家C级企业,并已通过各旗县区人社局官网等平台进行了公示。这项评价工作的完成不仅提高了企业的法律意识,而且促进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
全市人社部门将根据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对各类企业实行动态分类管理。对A级单位,本着为企业减负,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原则,一般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鼓励其自主完善内部劳动用工管理;对B级单位,适当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帮助改进其劳动用工管理;对C级单位,列为各项执法检查的重点检查对象并实施现场检查,对政府资金支持、融资贷款、评先评优等评价进行劳动保障审核时予以限制。
诚信等级评价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方式的重要举措。本次评价工作坚持遵循事实、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采取统一标准和程序,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A级企业作为行业标杆,激励着其他企业加强自我管理,提升劳动保障水平。同时,B级和C级企业也明确了改进的方向,为全市劳动保障环境的进一步优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通过此次评选,不仅为全市企业树立了榜样,也带动了守法诚信的社会风气,有力引导和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树立守法诚信理念、履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义务,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附件:
赤峰市2025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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