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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实施规范、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开展劳动监察,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指导督办有关重大案件。指导监督劳动和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劳动和人事争议案件。落实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协调处理涉及农牧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电话:0476-8301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