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赤峰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
市人社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重要论述、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入《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今年以来,市人社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组织理论学习 19次,其中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学习活动 6次,参与学习超过 400 余人次。强化学习领会,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赤峰人社各项事业发展。
二、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市人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党组“头雁效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建立日常工作法治引领机制,确保法治人社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考核。
(二)推进工作部署。把依法行政作为第一准则,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已纳入市人社局2024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化、同部署、同推进,促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严格贯彻落实。落实《赤峰市贯彻落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印发了《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并上报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法报告。
(四)尊法学法用法守法。2024年局党组会、党委会2次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听取2023年度市人社局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和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进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领学,目前已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1期,开展“第一议题”、中心组学法4次,围绕新修订《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自我革命重要论述开展研讨交流2次。
三、全面履职,依法行政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局主要负责人在作出重大决策前,认真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意见,听取合法性审查科室的意见,全面落实依法决策、科学民主决策的各项规定。印发了《赤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了重大决策的范围、内容、程序、责任等,保证重大行政决策在制度的框架中进行。
(二)严格制度执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及时、全面、规范备案。2024年清理以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清理结果已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开。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推动“赤诚人社”信用体系建设。
1.开展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促进行动。出台了《赤峰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等级评定暂行办法》《赤峰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管理办法》,对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机构进行诚信等级评价。2024年对自主申报的9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了诚信等级评定。
2.开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诚信促进行动。将诚信建设融入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个环节,在公开招聘、年度考核等方面。全面推行事业单位考核奖励诚信制度,建立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档案,强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提升诚信履职意识和水平。
3.开展劳动用工领域诚信促进行动。一方面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另一方面定期进行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认定,并将认定结果纳入《信用赤峰》红名单管理,推动社会共建一流营商环境。2024年全市认定了37家企业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
4.开展社会保险待遇申领诚信促进行动。及时核查数据,防范违规领取待遇风险,严厉打击违规领取社保待遇行为,广泛开展社保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在全社会形成诚信申领社保待遇的氛围,提高了群众依法参保、依法领取待遇的诚信建设水平。
5.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诚信促进行动。印发了《赤峰市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诚信促进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各旗县区对辖区内的民办培训机构、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开展了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对于有诚信问题的机构立即整改,存在严重失信问题的,全部移除补贴性培训机构目录。
6.开展基本公共服务诚信促进行动。提高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服务模式,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目前已顺利完成退休一件事260余件和社保卡一件事240余件。全面提升了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捷度、体验度和满意度。
四、行政执法,加强监管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2024年,我局开展了全市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自查工作,并对全市劳动监察部门执法人员进行了2次集中培训。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明确细化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
(二)严格依法行政,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制度。2024年市人社局行政复议案件共6件,其中听证案件4件,全部由行政负责人参加听证。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意见书,经行政复议的案件,主动自行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接受复议调解和解。邀请市司法局干部授课,贯彻学习新行政复议法。
(三)规范行政应诉,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维护司法权威,2024年市人社局行政应诉案件共9件,全部由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配合人民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
五、建立健全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
(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坚持“调裁结合、以调为主”原则,让更多案件终结在调解仲裁阶段。2024年全市共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682件,上期末累计未结5件,审结1681件,结案率99.64%。在审结案件中,裁决结案607件,其中一裁终局197件,调解结案1031件,其他结案43件,仲裁终结率73.05%。基层调解组织共结案1272件,达成调解协议及和解1272件,调解成功率77.99%。
(二)信访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化解矛盾纠纷为目标。一是做好信访事项的依法分类工作;二是做好人社领域信访重点突出问题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隐患,将矛盾解决在萌芽阶段,维护社会稳定。截止目前,市人社信访接待窗口共受理信访事项127件,已办结120件,办结率94.4% 。
六、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活动。2024年4月和10月,我局两次对市、旗县区劳动监察部门和根治欠薪成员单位进行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二)利用新闻媒体、官网、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平台宣传。通过开展“新春读书会”人社干部讲政策系列讲座、人社干部做客《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人社系统业务技能比武活动、访企问需等方式,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进行解读和宣传。
(三)通过深入企业、社区进行“面对面”的现场宣传。发放宣传材料、张贴维权告知牌、发放便民联系卡、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组织业务骨干采用以案释法的形式开展宣讲,打通人社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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