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甘明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8866215;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44号):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赤松人社监字令〔2025〕第032号)。请你按照文书的规定要求执行。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赤松人社监字令〔2025〕第032号).jpg
赤峰市松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