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赤松人社监字令〔2025〕第054号)。请你按照文书的规定要求执行。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pdf
赤峰市松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