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赤峰市促进农牧民就业创业政策和服务清单——(二)农村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发布日期:2026-02-04 16:51 来源:赤峰市就业服务中心

政策内容: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农村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培训后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按照就业技能培训的课时长短以及职业(工种)类别给予不同标准补贴,对列入重点产业目录的可提高20%,对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可提高30%

服务对象:农村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

经办渠道:按照“谁垫付、谁申领”原则,线上可登录“就业内蒙古”网站(www.jynmg.cn)或“就业内蒙古”小程序办理。

申请条件: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农村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

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