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亿鲜汇超市有限公司《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内蒙古亿鲜汇超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云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02MA0QWT303G: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东方永业城市广场8-7-B-07-12)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赤松人社监理先告字{2026}第010号)。请你按照文书的规定要求执行。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6年8月10日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