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创业人员自主创业,元宝山区不断加大创业扶持力度,积极落实国家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9〕96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内财金〔2020〕50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财金规〔2024〕14号)文件的政策规定,由贷款经办银行核算,2026年第3季度,在内蒙古农商银行赤峰北环路支行应贴息创业担保贷款金额为1960万元,本季度需使用贴息资金:59,160.21元。
以上数据经元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审核无误,现对贴息资金申请审核情况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赤峰市元宝山区2026年第3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申请公示表附后),公示日期为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6日,公示期间,如对表内申请信息及贴息金额有异议,请及时与元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0476-5850273
附件:
赤峰市元宝山区2026年第3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申请公示表.xlsx
赤峰市元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10月20日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