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19号部令)的有关规定,以下单位提出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延续申请,经我局审查,决定准予其延续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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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编号 |
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经营地址 |
有效期限 |
批准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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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WNTQ-2026-005 |
内蒙古裕景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董国红 |
翁牛特旗乌丹镇少郎河大街西段路北天和人家南门临街商厅(门牌号170号) |
2026年11月03日至2029年11月02日 |
翁人社许可〔2026〕10号 |
翁牛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1月3日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