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进高校教师参加高等级职业技能评价,提高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22〕1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53号)、《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赤峰市专业技术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市就业服务中心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高校教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一)评价对象
赤峰市内高校中符合国家职业标准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申报条件且持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教师。
(二)评价职业(工种)
本次评价职业(工种)主要围绕我市高校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设置(附件1)。教师申报的职业(工种)应与本人实际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岗位(专业)相关,且符合现行国家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
(三)评价等级
本次评价等级为各职业(工种)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二、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主要以专业技术职称领域为主。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三、评价方式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评价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三个科目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为合格。
(一)理论知识考试
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依据《赤峰市专业技术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试行)》,为避免在相似相近的评价领域、评价项目、评价内容等方面重复组考,降低社会用人成本,以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申报的可免于理论知识考试。
(二)操作技能考核
操作技能考核主要采用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以其国家职业标准为准),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三)综合评审
综合评审主要采取审阅专业技术总结、工作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的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从业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贡献。
四、评价内容
各职业(工种)评价内容主要以国家职业标准为准(国标查询网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www.osta.org.cn——“国家职业标准查询系统”)。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报名(2026年11月10日前)
各高校按照申报条件与分配名额(附件2,名额不分等级,由高校自行安排),组织推荐本校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受市就业服务中心委托,由高校留赤服务站受理报名。
(二)确定机构(2026年11月11日至12日)
高校留赤服务站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就地就近与相对集中原则,联系我市具备资质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确定评价计划,制定评价方案。
(三)提升培训(2026年11月15日前)
由高校留赤服务站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高校教师进行能力提升培训。
(四)实施评价(2026年11月22日前)
由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对高校教师实施技能评价,全过程接受属地监管与社会监督。具体评价时间与地点(考点)由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另行通知。
(五)颁发证书(2027年1月底前)
由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对经考评合格的高校教师制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完成证书数据上网(证书查验网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www.osta.org.cn——“证书查询”)。
六、申报材料
根据申报条件与评价方式,申报人员须提供:
(一)白色背景照片电子版(格式为png或bmp或jpg,2M以下,照片名称统一为:姓名_身份证号)。
(二)申报材料册电子版(格式为pdf):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附件3)、《诚信承诺书》(附件4)。
2.身份证及与申报条件相关的佐证材料(如职称证)。
3.不少于1500字的专业技术总结(内容为近三年职业道德、业务水平、解决技术问题和技术创新、安全生产、自我学习、传授技艺、参加竞赛等方面内容)及与其相关的佐证材料。
申报一级/高级技师的,须同时提供不少于3000字的技术论文(或项目报告)及其重复率检测报告(重复率检测不得高于25%),其题目与内容自主确定(主要围绕近三年来在所申报职业的科研、生产、服务一线工作中所处理的技术问题或解决的工艺难题或完成的创新课题),格式参考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 7713-87)。
七、评价费用
本次高校教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评价费用由高校留赤服务站承担。
八、工作要求
(一)开展高校教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加快工学一体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有效方式,可助力提高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院校学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积极动员本校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切实提高教师职业技能水平,确保评价工作取得实效。
(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要围绕目标、服务大局,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主体职责,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工作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标准与考务有关规定,主动接受属地人社部门的业务监管和社会监督,确保评价工作顺利实施。
联系方式:
市就业服务中心(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李老师0476-8303172
高校留赤服务站(报名受理)
联系电话:刘老师15647616981、徐老师18347677565
电子邮箱:1399388196@qq.com
附件:1.高校教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考目录
2.高校教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考名额
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
4.诚信承诺书
赤峰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1
高校教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考目录
|
序 |
职业名称 |
工种/职业方向名称 |
等级 |
|
1 |
劳动关系协调员 |
|
2、1 |
|
2 |
有机合成工 |
|
2、1 |
|
3 |
化工总控工 |
|
2、1 |
|
4 |
公共营养师 |
|
2、1 |
|
5 |
工艺品雕刻工 |
|
2、1 |
|
6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
|
2、1 |
|
7 |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 |
|
1 |
|
建筑工程 |
2 | ||
|
8 |
室内装饰设计师 |
|
2、1 |
|
9 |
西式面点师 |
|
2、1 |
|
10 |
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 |
|
2、1 |
|
11 |
电工 |
|
2、1 |
|
12 |
人工智能训练师 |
|
2、1 |
|
13 |
创业指导师 |
|
2 |
|
14 |
汽车维修工 |
汽车电器维修工 |
2、1 |
|
15 |
动物疫病防治员 |
|
2、1 |
|
16 |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 |
网络安全管理员 |
2、1 |
|
17 |
动画制作员 |
|
2、1 |
|
18 |
养老护理员 |
|
2、1 |
|
19 |
电子商务师 |
|
1 |
|
网商 |
2 |
附件2
高校教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考名额
|
序 |
高校名称 |
报考名额 |
|
1 |
赤峰大学 |
40人 |
|
2 |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20人 |
|
3 |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20人 |
|
4 |
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
20人 |
附件3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
|
姓 名 |
|
性别 |
|
民族 |
|
白色背景 1.5寸照片 (34mm*42mm) |
|
|
身份证号 |
|
文化程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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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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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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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职称 系列 |
|
职称 级别 |
|
职称证 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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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技能 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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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级别 |
|
技能证 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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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申报 职业 |
|
申报级别 |
|
该职业 工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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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联系电话 |
|
||||
|
工作简历: |
|||||||
|
| |||||||
|
| |||||||
|
认定结果 |
理论知识成绩 |
|
综合评审成绩 |
|
| ||
|
技能考核成绩 |
|
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编号 |
|
| |||
|
所在单位: |
|
|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 |
| |||
|
(公章) |
(公章) |
| |||||
|
年月日 |
|
|
年月日 |
| |||
附件4
诚信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本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已知晓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熟悉所报职业(工种)的申报条件,具备申报资格。同意报名组织机构获取本人身份信息并保证报名所填写的信息与提交的材料均真实、有效、准确。如提供虚假、失实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认定资格和认定成绩的处理;对已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自愿接受对所获得证书做无效处理;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二、承诺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申报、交费,审核通过后,将不再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因个人报名时信息提交错误或交费逾期等,导致本人不能正常参加认定的或证书不能正常数据上网的,后果自负。
三、认真执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服从考务安排,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承 诺 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说明:1.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员均须填写。
2.申报人须亲笔签名,不得打印或代签。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