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 八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回头看”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时间: 2026-11-04
中共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
八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回头看”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6年3月30日至4月2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人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6年5月2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市人社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上来。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巡视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引导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政治意义,切实增强抓好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为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奠定坚实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直接抓、全员参与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牢“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先后主持召开党组会3次,听取整改进展汇报,对推进缓慢、整改难度大的事项亲自协调解决,带头领办跨领域综合性问题。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分管领域整改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党组会专题审议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式落实,定期调度整改进展,确保每项问题整改有人部署、有人督办、有人验收。
(三)深刻查摆问题,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
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查摆问题11个,全部制定整改措施深入整改。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认领班子查摆出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与思路。党组成员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逐一对照检查,坦诚开展相互批评,达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改进工作的预期目的。
(四)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深挖问题背后的制度漏洞,将建章立制贯穿整改全过程。针对巡察反馈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把关审核整改方案和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完善内控管理、资金监管、权力运行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分类梳理并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落地,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强大动力,以制度保障护航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第四巡察组共向市人社局党组反馈了4方面7个问题。截至8月31日,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制定整改措施26条,全部落实到位。
(一)聚焦履行主责主业工伤保险基金使用管理不严格方面
局党组高度重视工伤保险基金使用管理问题,坚持立行立改与标本兼治相结合,切实筑牢基金安全防线。一是紧盯问题整改落实。下发督办函督促相关地区对超范围列支工伤保险基金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违规使用资金已全部返还到位,切实维护基金安全完整。二是规范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制定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工伤预防费专款专用原则,细化列支范围与使用标准,严禁超范围、超标准使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资金,进一步厘清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工作职责,严守基金支出红线,从制度源头防范超范围列支问题。三是常态化开展基金监管。结合自治区人社厅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工伤预防费列支事项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资金使用风险隐患,建立疑点数据核查机制,做到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如发现重大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二)聚焦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不到位方面
局党组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重要工作,切实扛起信访工作政治责任。一是健全信访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印发《关于调整赤峰市人社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及时调整充实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现任班子分工和内设机构职能细化工作职责;建立领导小组运行工作机制,针对常规信访事项按流程办理,针对跨部门协调、群体性信访、疑难复杂等事项提交领导小组专题研究会商,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二是强化信访突出问题分析研判。建立信访预防预判机制,对2025年度中央巡视组交办的人社领域信访件进行全面梳理,聚焦劳动关系待遇、职工社保等高频类别实行分类施策,形成专题研判报告。针对人社领域信访季节性、周期性特点,对岁末年初欠薪高发、春节前后社保集中缴费等提前发布风险提示,推动信访工作从被动受理向主动预防转变。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对重点信访事项实行“一把手”包案,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分析诉求根源,逐项核查事实依据,全力推动事项妥善化解,相关包案信访事项已按程序审核确定化解。压实属地协同处置责任,下发督办函督促属地人社部门落实属地责任,做好政策答疑和思想疏导,跟进督办信访事项化解进度。动态更新积案化解台账,对重点信访事项及时调度,举一反三开展复盘研究,从源头管控防范新增隐患。四是推动信访问题源头治理。针对劳动关系类信访,常态化开展企业用工巡查和欠薪隐患排查,强化用工指导培训;针对社保类信访,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优化业务经办流程、靠前做好窗口服务。加强信访业务工作培训,2026年先后举办2期人社领域信访工作视频培训会,围绕初信初访调处、越级上访疏导、疑难积案化解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覆盖市旗两级一线经办人员,全面提升全系统信访干部纠纷化解与群众疏导实操能力。
(三)聚焦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推动就业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方面
局党组坚持把就业补贴资金发放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切实保障惠民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位。一是加快存量补贴资金发放。对巡察指出的未拨付人才储备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相关数据开展逐人逐笔核对,精准核实涉及人员情况,优化审核办理流程,加快补贴资金审核提交和拨付进度。实行台账化限时销号管理,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现存量补贴已全部发放到位,按期完成问题整改。二是深挖问题根源优化经办流程。针对补贴延迟发放问题开展原因剖析,区分不同症结精准发力。针对人社部门自身问题,重点从优化流程入手,全面梳理经办流程,压缩内部审核审批时限。针对财政部门资金拨付问题,会商研究常态化协作与资金保障机制,构建市旗两级人社、财政部门的资金统筹、拨付联动工作体系,打通资金流转堵点。三是建立常态化督导调度机制。常态化掌握各旗县区补贴审核、资金拨付推进整体情况,对整改工作滞后的旗县区逐一开展督导,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抢抓工作时限,加快资金拨付节奏。坚持举一反三、以点扩面,全面自查各类补贴审核积压、发放滞后、部门衔接不畅等共性问题,健全长效监管体系,有效减少补贴延迟发放现象。
(四)聚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对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统筹不够到位方面
局党组坚持把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一是深化跨部门协同联动。联合财政部门对2023-2025年度就业补助资金结余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分类厘清旗县区资金支付过程中存在的财政支付滞后、预算编制偏差、政策执行衔接不畅等不同成因,形成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分析报告。印发《2026年赤峰市社会保险基金和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将资金发放不到位、支出进度慢等问题纳入重点整治内容。常态化督促基层加快存量应付资金清理兑付,有效盘活闲置沉淀资金。二是优化资金预算和分配体系。常态化精准摸排年度稳就业规模、重点群体就业需求等,结合历年资金使用执行情况,科学测算下年度就业补助资金需求,减少预算编制偏差,动态调整完善资金分配因素类型和占比。结合各旗县区就业任务体量、资金执行效率、重点群体规模、工作推进成效等差异化情况,对比调整权重占比,杜绝“一刀切”分配模式,提升就业补助资金配置精准度、科学性和合理性,有效避免因预算脱离实际、分配不够精准造成的资金闲置沉淀问题。三是建立常态化资金支出调度督办机制。2026年全面实行就业资金支出情况季调度机制,6月起按照自治区人社厅要求实行月调度,动态监测各旗县区资金支出进度、项目推进情况、结余变动情况,实时掌握基层资金使用动态。对支出进度滞后的地区启动预警,配套建立专人报告、约谈问责、资金抽回、下年度分配核减等约束机制,督促基层加快资金拨付。对重点项目建立双周常态化调度机制,分管领导对资金支出进度滞后、项目推进缓慢的旗县区及时点对点提醒,压实主体责任,针对旗县区财政应付未付重点问题,畅通资金兑付渠道,全力推动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位。四是推动社保补贴扩围政策落地见效。下发《关于加快落实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旗县区按照工作通知严格规范申领条件、补贴对象、补贴标准,保障政策执行有依据。同时协调相关部门共享数据,建立符合条件人员台账,逐人梳理、分类标注。优化经办服务,制定《社保补贴扩围政策申领办理指南》,精简经办环节、压缩审核时限,依托大数据开展人员筛选,精准推送政策提醒。组建专项工作组主动对接企业和个人,分类做好申报引导,推动政策红利及时惠及符合条件群体。
(五)聚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对工伤认定统筹解决不够方面
局党组坚持把提升工伤认定工作质效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防范行政争议的重要抓手,切实提高工伤认定工作规范化水平。一是全面提升业务能力。聚焦近三年败诉案件,认真研究梳理败诉原因。2026年6月于全市人社领域重点工作推进部署会上重点强调,层层传导压力,要求各旗县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为进一步提高工伤认定工作人员业务能力,2026年8月组织召开全市工伤认定工作专项业务培训会,围绕工伤认定受理、核查取证、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全流程培训。二是以案促改提升认定工作质效。定期梳理市旗两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伤案件,筛选胜诉、败诉典型案例下发学习,以复议和诉讼为导向,总结胜诉案件规范做法、提炼核查取证经验,同时举一反三对败诉案件进行复盘,剖析问题原因,深挖症结所在。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受理、核查、结论出具等环节逐一梳理,以及审判机关对法条适用、政策解读等方面综合进行分析研判,进一步明确核查思路和办案理念,持续促进认定工作精准化、规范化,有效提高了全市工伤认定工作质效。
(六)聚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对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管不到位方面
局党组坚持把加强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管作为防范廉政风险、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举措,切实筑牢财务纪律防线。一是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督促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2026年上半年先后制定印发《赤峰市就业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赤峰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明确采购申报、询价组织、评审评标等各环节工作标准,实现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流程标准化、闭环化管理。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可有效堵塞管理风险漏洞,筑牢廉政风险防线,保障采购工作公开合规高效运转。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检查。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专项自查的通知,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工作,围绕预算管理、采购方式、文件编制、评审组织、合同履约验收、内控档案及建章立制等关键环节,对近三年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全覆盖梳理,全面排查整改问题,确保程序合规、档案完整。三是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围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管办法、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以及典型案例等组织开展学习。2026年8月市人社局组织召开政府采购相关知识培训会,邀请财政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就业服务中心、社保中心分别参加和组织开展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学习,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传达学习《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采购制度流程规定,强化刚性约束,确保所有采购事项依规依序开展。
(七)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局党组坚持把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一是严格培训机构准入管理。根据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通知的相关要求,对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进行严格检查,实行目录管理,明确备案、退出条件。组织旗县区对属地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年度年检工作,全年共年检110家机构,对不合格机构及时移出补贴性培训目录,从源头规范培训市场秩序。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针对同类问题举一反三,对全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培训流程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实地核查、专项检查等形式,从严监管培训内容匹配度、参训对象合规性、教学场地、设施设备、授课资质等情况。补贴性培训开班共开班292个,全程实行线上管理,属地人社局逐期实地核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确保培训质量。三是规范流程提高质效。定期公布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和补贴性职业(工种)目录,并按季度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目录初稿形成后,征求各旗县区人社部门意见,重点核实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培训工种范围、有效期等信息,从源头防范公开信息错漏。2026年已先后3次在人社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公布补贴性培训“两目录”,广泛宣传,方便劳动者自主选择参加培训,切实提高培训质效。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适时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问效,对需长期坚持的事项紧盯不放,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持续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全面梳理并完善就业资金审批、社保基金监管、工伤认定等关键环节的内控制度,强化制度刚性执行,切实扎紧制度笼子。
(三)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稳就业保民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优化人才服务供给、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持续发力,以整改实效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有力的人社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6-8300639;邮政信箱:赤峰市政府党政综合楼A座4楼;电子邮箱:cfrsjjgdw@163.com。
中共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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