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就业见习政策,满足用人单位需求,提升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增加就业机会,形成有利于促进青年就业的长效机制,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3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开展赤峰市2023年度第一批就业见习计划招募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职业能力提升与实现就业相结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定一批就业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对象学历专业特点和见习单位需求,组织双方洽谈对接。
二、申报条件
(一)单位申请承担就业见习任务,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较为规范,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重点向我市发展的优势产业、规模大、效益好的优质企业征集岗位。
2、见习单位每年能够提供10个以上的见习岗位,且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并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
3、能够确保按月足额发放见习人员生活补贴,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2023年度就业见习对象为:
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
三、就业见习单位需保障见习人员待遇
1、按月向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同时鼓励见习单位用自有资金提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见习期结束后由见习单位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每月补贴数额为自治区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今年标准为990元/月)。
2、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须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
3、就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见习期满被见习单位聘用的,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见习人员期满留用率在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自治区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60%。
四、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单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系统(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3),网址:http://gx.nmrc.com.cn/#/trainneeLogin,点击注册成为赤峰市就业见习单位。填报注册成功后,联系就业见习经办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2)进行审核。已经申报成功的见习单位不需注册。
2、申请旗县区见习计划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向单位注册地旗县区人社部门申报。
3、经审核合格的市本级见习申请单位,须参加2023年赤峰市“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招聘会,公开见习岗位,公开招募。招聘会相关事宜详见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网址:http://rsj.chifeng.gov.cn/cfsrsjgggs/202301/t20230111_1942033.html)。
参会报名电话:0476-8364466
五、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2月28日
附件:
赤峰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1月13日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