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近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就业服务中心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了《企业“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自治区该领域率先实现建章立制、系统谋划与统筹推进。
《方案》坚持目标导向、强化政策引领、依托技术支持、注重标准示范、落实组织保障,为企业开展“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供了一套内容明确、流程清晰、切合实际、易于操作的工作指引。这将有助于激活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主体作用,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水平,进而吸引更多劳动者走技能增收、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
一、《方案》的制定背景
(一)国家有政策、有部署。2022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提出,要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2024年10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强调,要畅通产业工人向上发展通道,健全“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2025年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关于推动技能强企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要支持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落实“新八级工”制度,以首席技师、特级技师评聘为牵引,带动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等级。这些举措为我市全面落实“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理清了工作思路,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地方有基础、有需求。近年来,我市在大力支持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备案企业达到33家,年均评价超过2000人次,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持续健全,技能人才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其中多家企业还申报备案了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资质,并探索制定了多项自主评价制度规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多次组织召开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推进会,并定期宣传讲解“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技术与案例;同时,越来越多的企业为了实现职工增技、技能增收、企业增效,以人才评价为“指挥棒”,以技能等级为“度量衡”,以待遇兑现为衔接点,对技能人才自主评价需求也越来越高。这些实践为我市全面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宝贵经验。
二、《方案》的编制依据
《方案》的编制,主要依据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5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0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22〕1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关于推动技能强企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5〕3号)以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106号)等政策文件,同时参考了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征求并采纳了部分企业、领域专家的意见建议,以及结合了本地区工作实际。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到“十五五”时期末,在我市以技能人员为主体且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中,全面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普遍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与技能人员使用相结合、与技能人才待遇相匹配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大力支持不少于100家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10家企业开展特级技师与首席技师评聘工作,争取在“十五五”期间达到年评价企业职工规模1万人次以上、新增企业技能人才3万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2万人以上)、评聘特级技师与首席技师100人以上,以加快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等级清晰、素质优良的产业工人队伍。力争到2035年,全市技能人才规模持续壮大、素质大幅提高,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与国家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目标相一致,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符合。
(二)划定了工作适用范围。对“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企业范围、人员范围、职业(工种)范围及等级范围进行了界定。
(三)列出了政策支持举措。涵盖支持企业自主开展评价工作、自主明确评价对象、自主确定评价范围、自主设置评价等级、自主开发评价规范、自主选择评价内容、自主运用评价方式、自主命制评价试题、自主管理评价专家、自主使用评价费用、自主印发评价证书、自主应用评价结果等12大项、38个小项的政策举措。
(四)明确了机构备案事项。包括企业办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含新备案、调整备案、续期备案等)的必备条件、必要材料以及相应流程。
(五)规范了评价实施程序。包含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前后所涉及的各环节工作,如成立组织机构、发布评价公告、编制工作方案、审核报名资格、提交评价计划、进行考前准备、开展评价工作、组织阅卷评分、确认成绩结果、上报证书数据、核发等级证书、完成材料归档等。
四、《方案》的创新亮点
(一)系统集成企业“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举措。从国家制度到地方实际,从成熟经验到实践探索,从原五级工到新八级工,总共列出12大项及其38个小项的支持性政策举措,同时还明确提出将优先推荐评价质量高、工作成效好的企业申报各类市级以上高技能人才项目(如培训基地、大师工作室、评选表彰等),并在其他相关政策、项目、资金上给予其重点支持。
(二)全新引入企业“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多种评价模式。除了学徒工的转正定级考核、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的专项评聘,针对初级工(五级)到高级技师(一级),详细介绍了常规考评、过程考核、业绩评审、直接认定、以赛代评等多种可供企业自主选用的评价方式。
(三)完整示范企业“新八级工”职业技能自主评价操作流程。既包括考前的工作筹备、技术准备,也包含考中的组织实施、考务管理,又涉及考后的结果确认、数据存档,同时还提供了通用性的考务安排方式、考评流程示例,以供企业参考。
下一步,市、县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推动企业“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成为我市“十五五”期间技能强企的有力抓手、助企行动的创新举措、技能人才评价提质增效的重要引擎;规范监督管理,强化技术服务,确保企业“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保质保量;落实主体责任,发挥主体作用,指导企业按照“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原则自主开展“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水平。
《企业“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链接:rsj.chifeng.gov.cn/cfsrsjzwgk/cfsrsjxxgk/zfxxgk/rsj_zdlyxxgk/rsj_jycj/202512/t20251203_2692109.html(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就业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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