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编码:
二、适用范围:
市本级不裁员和少裁员的参保企业。
三、事项类别
基本社会服务
四、设立依据
1、【法规】《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上述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加大援企稳岗力度。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参保企业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以及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的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均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2、【部门规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29号)通过“护航行动”,推动各地全面、规范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实现“两个全覆盖”,即符合条件的统筹地区政策全覆盖,符合申领条件企业的主体全覆盖,为企业脱困发展、减少失业、稳定就业护航。
五、受理机构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赤峰市就业服务局六、决定机构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赤峰市就业服务局七、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4.07%。其中,在计算企业未裁员或裁员率时,可按上年度参保职工减少人数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上年度参保职工人数比较确定。计算企业未裁员或裁员率应扣除企业职工因劳动合同期满、调出、自愿辞(离)职、退休、死亡等正常减员人数。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管辖范围的。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条件的。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
无审批数量限制。
八、申报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材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1、《赤峰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审批表》原件四份纸质正反面打印
2、《稳岗补贴资金使用说明》原件一份纸质仅劳务派遣单位填写
3、正常减员证明原件一份纸质加盖公章
九、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直接到赤峰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分厅二厅赤峰市就业服务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向受理机关提出申请,并带齐本规定的相应材料一并提交。
(二)网上申报: http://zwfw.chifeng.gov.cn/?record=istrue
登录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进行网上申请,经人社窗口网上预审并通过初审后,将纸制材料送到赤峰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分厅二厅赤峰市就业服务局窗口提交申请。
十、办理流程
(一)流程图
(二)办理程序
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领审核包括受理、审查、决定程序:
1、受理
受理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能当场确认的,应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数量较多不能当场确认的,自收到申请材料1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符合规定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审查
受理机关依据审批材料;符合条件的,准予办理,《赤峰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审批表》加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就业服务局公章及审批意见,补贴资金拨入企业账户;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并说明理由。
3、决定
公示。
十一、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3个月X24小时内
承诺时限:
优化后办理时限一个月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1、收费项目:无
2、收费依据:无
3、收费标准:无
十三、结果送达
公示。
十四、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2、申请人在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3、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赤峰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分厅二厅赤峰市就业服务局窗口(二)电话咨询
0476-5891510 5891512
(三)网上咨询
登录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http://zwfw.chifeng.gov.cn/?record=istrue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
赤峰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分厅二厅人社综合业务窗口总服务台投诉
(二)电话投诉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476-8300639
(三)网上监督投诉
登录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http://zwfw.chifeng.gov.cn/?record=istrue
十七、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新城区大明街8号,赤峰市就业服务局,赤峰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分厅二厅7号窗口时间:周一到周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 2:30-5:30十八、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
(一)办理进程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赤峰市就业服务局赤峰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分厅二厅7号窗口
2、电话查询
0476-5891510
3、网上查询
登录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http://zwfw.chifeng.gov.cn/?record=istrue
(二)结果公开查询方式
1、 现场查询
赤峰市就业服务局赤峰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分厅二厅7号窗口
2、电话查询
0476-5891510
3、网上查询
登录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http://zwfw.chifeng.gov.cn/?record=istrue
附件3 赤峰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审批表(空白制式表格).xlsx
附件4 赤峰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审批表(示范样本).xlsx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