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服务指南
一、事项编码:
二、适用范围:
高校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三、事项类别
基本社会服务
四、设立依据
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业务延续。
五、受理机构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决定机构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办理条件
(一)予以接收手续的情形:
1、派遣到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赤峰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在报到证写明的报到期限内办理。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未派遣到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赤峰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
无审批数量限制。
八、申报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材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原件一份
九、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赤峰市社保局赤峰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分厅二厅8号窗口
登录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进行网上申请,经人社窗口网上预审并通过审核后,直接在网上办理。
十、办理流程
(一)流程图
(二)办理程序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包括受理、审查、决定程序:
1、受理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审查无误,予以受理。
2、审查
受理机关依据审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并说明理由。
3、决定
接收毕业生报到手续。
十一、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1、收费项目:无
2、收费依据:无
3、收费标准:无
十三、结果送达
网上查询
十四、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2、申请人在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3、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赤峰市社保局赤峰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分厅二厅8号窗口(二)电话咨询
0476-8364300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
赤峰市社保局赤峰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分厅一厅人社综合业务窗口
(二)电话投诉
赤峰市社保局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监督电话0476-8366224十七、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新城区大明街8号,赤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赤峰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分厅二厅8号窗口时间:周一到周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 2:30-5:30十八、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
(一)办理进程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赤峰市社保局赤峰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分厅二厅8号窗口
2、电话查询
0476-8364300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