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编码:
二、适用范围: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审核备案
三、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事项
四、设立依据: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 试、考察;(五)体检;(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第十三条:地(市)、县(市)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五、受理机构: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决定机构: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要求。
3、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劳动用工备案的要求,提供一次性告知材料齐全或补正齐全的。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管辖范围的。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条件的。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
无审批数量限制。
八、申报材料:
九、申请人把下列申请材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原件两份纸质、电子版2经自治区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年度招聘计划相关文件原件一份纸质
九、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8号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分厅一厅6号窗口。
(二)网上申报: <http://zwfw.chifeng.gov.cn/?record=istrue>登录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申请。
十、办理流程:
(一)流程图
(二)办理程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方案、招聘信息审核备案包括受理、审查、决定程序:
1、受理
受理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提交的资料不完整,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完整申请材料受理机关一次性受理。
2、审查
受理机关依据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并说明理由。
3、决定
备案登记。
十一、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
无
2、承诺时限:
优化后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X24小时内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1、收费项目:无
2、收费依据:无
3、收费标准:无
十三、结果送达: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X24小时内经由现场取件或邮寄方式送达。
十四、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1、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2、申请人在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3、申请人不服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赤峰市新城区赤峰市党政综合楼A座442室
(二)电话咨询
0476-8331740
(三)网上咨询
登录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http://zwfw.chifeng.gov.cn/?record=istrue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
(二)电话投诉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监督电话0476-8300639(三)网上监督投诉
登录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http://zwfw.chifeng.gov.cn/?record=istrue
十七、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赤峰市新城区赤峰市党政综合楼A座442室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八、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
(一)办理进程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赤峰市新城区赤峰市党政综合楼A座442室
2、电话查询:
0476-8331740
3、网上查询:
登录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http://zwfw.chifeng.gov.cn/?record=istrue
(二)结果公开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赤峰市新城区赤峰市党政综合楼A座442室
2、电话查询:
0476-8331740
3、网上查询:
登录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http://zwfw.chifeng.gov.cn/?record=is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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