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经营场所在赤峰市内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下列群体纳入支持范围:一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二是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三是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需平台提供专职司机“双证”等证明材料);四是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五是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贷款的个人,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政策依据
(一)赤峰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赤峰市中心支行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赤财金[2018]260号)
(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操作指南>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7]264号)
(三)赤峰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赤财金[2019]529号)
(四)赤峰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赤峰市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赤财金〔2020〕175号)
(五)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重点群体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赤政办发[2020]19号)
四、受理机构
赤峰市就业服务局、各旗县区就业服务局
五、决定机构
赤峰市就业服务局、各旗县区就业服务局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一)贷款申请人需进行个体经营就业登记。
(二)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八、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详细要求 | 必要性及描述 | 材料出具单位 | 备注 |
申请人夫妻双方 基本身份类证明 | 原件(查看) | 必要 | 个人 | 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政策办理对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即可 | |
申请人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个月) | 原件(留存) | 1份 | 必要 | 个人 | 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服务窗口或自助服务终端查询打印 |
*结婚证(或离婚证) | 原件(查看) | 必要 | 个人 | ||
*营业执照(正、副本) | 原件(查看) | 也可提供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个人 | ||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申请表 | 原件(留存) | 2份 | 必要 | 申请表由就业服务局出具,申请人填写 | |
反担保人材料(身份证、制式工作证明表、近6个月个人工资账户明细) | 反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制式工作证明表原件(留存)、反担保人个人工资账户明细原件(留存) | 2份 | 若选择房产抵押或符合免担保条件则无需提供
| 1、制式工作证明表由经办银行出具,反担保人单位填写 2、反担保人个人工资账户明细由反担保人工资发放银行出具 | 制式工作证明表需加盖反担保人单位公章 |
*房产证 | 原件(查看) | 若选择第三人担保或符合免担保条件则无需提供 | 个人 | ||
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创业者获奖证书 | 原件(查看) | 若选择房产抵押或第三人担保则无需提供 | 个人 |
注:标 * 的材料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成后可以取消
十、申请接收
(一)现场申请:赤峰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分厅二厅赤峰市就业服务局7号窗口(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8号)、旗县区就业服务局现场提交申请。
(二)网上申请:http://zwfw.chifeng.gov.cn/?record=istrue
登录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进行网上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将纸制材料送到赤峰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分厅二厅赤峰市就业服务局7号窗口(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8号)、旗县区就业服务局。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方式
前台(线上)受理、后台审核、限时办结
十三、办结时限
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和尽职调查。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审核结果
出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
十六、服务对象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现场领取宣传手册的方式获取事项的服务指南。
(二)对提供证件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人,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资料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可再次提交申请;对审核未通过的申请人,应告知其未通过原因,并将相关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三)申请人需保证提交的申请材料合法、真实、完整、有效。
十七、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市本级 0476-5891526 红山区 0476-5771087松山区 0476-8466009
元宝山区0476-5850273阿旗0476-7274022 左旗0476-7867325
右旗0476-6220432 林西0476-5331528 克旗0476-5233131
翁旗0476-6326682 喀旗0476-3757713 宁城0476-4229134
敖汉0476-4323116
十八、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电话:0476-5891502
十九、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赤峰市就业服务局(赤峰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分厅二厅7号窗口)、各旗县区就业服务局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十、办理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
二十二、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递交材料)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姓 名 | 身 份 证 号 | |||||||||||
性 别 | 年 龄 | 民 族 | 文 化 程 度 | |||||||||
婚 姻 状 况 | 配 偶 姓 名 | 配偶 身份证号 | ||||||||||
申请人 联系电话 | 配偶 联系电话 电话
| |||||||||||
户口所在地区划分 | 省(自治区) 市 区(旗、县) 街道(乡镇) | |||||||||||
现 居 住 地 | ||||||||||||
项 目 名 称 | 安置就 业人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经 营 范 围 | ||||||||||||
经 营 地 址 | ||||||||||||
贷款人 员类别 |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 □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网络商户 □刑满释放人员 □高校毕业生 (□蒙授) □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返乡创业农民工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申请借 款金额 | 贷 款 期 限 | |||||||||||
还 款 来 源 | 担 保 方 式 | □质押 □抵押 □第三方担保 □免担保 | ||||||||||
贷 款 次 数 | □一次 □二次 □三次 | 预 计 效 益 | ||||||||||
申请贷 款用途 | ||||||||||||
本人承诺贷款期内(贷款申请日至还款日),非在校生、未领取养老保险金、除个体经营外未在其他单位就业,且所提供证件和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如若不实,本人愿退回贷款本金及此期间产生的利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人: 年 月 日 | ||||||||||||
此表一式两份,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和承贷银行各一份。
工 作 证 明
赤峰松山农村商业银行 哈达西街 支行:
我单位在此声明与保证:
一、我单位以下所证明事项真实无误。
二、我单位知悉出具虚假证明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愿对出具虚假证明引发的法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三、我单位职工 同志自愿为借款人 同志在 哈达西街 支行所借贷款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四、 同志系我单位正式职工,自 年 月进入我单位工作,现任职务 ,职务级别 。截止 年 月,应发工资人民币 元,实发工资人民币 元。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联系电话:
担保人居住地址:
担保人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收入证明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支行:
兹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系本单位 (1.正式工、2.合约工)已连续在本单位正常工作
年,无停薪留职、长期病休等情况。目前在本单位担任 职务。近一年内该职工(年/月)收入为 元人民币,其中公积金月缴额为 元/月。
单位电话:
单位联系人: (以上必填)
本单位承诺以上情况属实,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而导致贵行经济损失的,本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证明。
保证人联系方式(以下必填):
固定电话:
手机 :
居住地址:
(公章)
年 月 日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