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企业经营场所在赤峰市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政策依据
(一)赤峰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赤峰市中心支行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赤财金[2018]260号)
(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操作指南>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7]264号)
(三)赤峰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赤财金[2019]529号)
(四)赤峰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赤峰市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赤财金〔2020〕175号)
四、受理机构
赤峰市就业服务局、旗县区就业服务局
五、决定机构
赤峰市就业服务局、旗县区就业服务局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企业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八、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详细要求 | 必要性 及描述 | 材料出具单位 | 备注 |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 原件(留存) | 2份 | 必要 | 申请表由就业服务局出具,申请人填写 | |
法定代表人 基本身份类证明 | 原件(查看) | 必要 | 个人 | 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政策办理对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即可 | |
*营业执照 (正、副本) | 原件(查看) | 或提供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申请贷款小微企业 | ||
*企业录用人员花名册 | 原件(留存) | 1份 | 必要 | 申请贷款小微企业 | 需加盖企业公章 |
*房产证 | 原件(查看) | 若符合免担保条件则无需提供 | 个人 |
注:标 * 的材料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成后可以取消
十、申请接收
(一)现场申请:赤峰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分厅二厅赤峰市就业服务局7号窗口(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8号)、旗县区就业服务局现场提交申请。
(二)网上申请:http://zwfw.chifeng.gov.cn/?record=istrue
登录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进行网上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将纸制材料送到赤峰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分厅二厅赤峰市就业服务局7号窗口(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8号)、旗县区就业服务局。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方式
前台(线上)受理、后台审核、限时办结
十三、办结时限
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和尽职调查。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
出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
十七、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市本级 0476-5891526 红山区 0476-5771087松山区 0476-8466009
元宝山区0476-5850273阿旗0476-7274022 左旗0476-7867325
右旗0476-6220432 林西0476-5331528 克旗0476-5233131
翁旗0476-6326682 喀旗0476-3757713 宁城0476-4229134
敖汉0476-4323116
十八、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电话:0476-5891502
十九、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赤峰市就业服务局(赤峰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分厅二厅7号窗口)、各旗县区就业服务局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十、办理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
二十二、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递交材料)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