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依据
原建设部、原人事部《关于印发<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设〔1997〕222号)。
二、考试设置
注册结构工程师分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003)设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基础考试包括《基础考试》(上)和《基础考试》(下);专业考试包括《专业考试》(上)和《专业考试》(下),共4个考试科目。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004)只设专业考试,包括《专业考试》(上)和《专业考试》(下),共2个考试科目。
三、报名事项
凡符合原建设部、原人事部《关于印发<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设〔1997〕222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结构工程师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类别 | 专业名称 | 学历或学位 | Ⅰ类人员 | Ⅱ类人员 |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
本
专
业
| 结构工程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桥梁与隧道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 | 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4年 | 2017年 | 6年 | 1991年 |
工业与民用建筑 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 |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 4年 | 2017年 | Ⅱ类人员中 无此类人员 | ||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 5年 | 2016年 | 8年 | 1989年 | ||
专科毕业 | 6年 | 2015年 | 9年 | 1988年 | ||
相
近
专
业 | 土木工程(非建筑工程方向)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 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5年 | 2016年 | 8年 | 1989年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 6年 | 2015年 | 9年 | 1988年 | ||
专科毕业 | 7年 | 2014年 | 10年 | 1987年 | ||
其它工科专业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 8年 | 2013年 | 12年 | 1985年 | |
注:表中“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表中“Ⅱ类人员”指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该类人员可一直报考专业考试,直至通过为止。
(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类别 | 专 业 名 称 | 学 历 |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
本 专 业 | 工业与民用建筑 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 桥梁与隧道工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2年 | 2019年 | |
普通大专毕业 | 3年 | 2018年 | |||
成人大专毕业 | 4年 | 2017年 | |||
普通中专毕业 | 6年 | 2015年 | |||
成人中专毕业 | 7年 | 2014年 | |||
相 近 专 业 | 土木工程(非建筑工程方向)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建筑设计技术 村镇建设 公路与桥梁 城市地下铁道 铁道工程 铁道桥梁与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4年 | 2017年 | |
普通大专毕业 | 6年 | 2015年 | |||
成人大专毕业 | 7年 | 2014年 | |||
普通中专毕业 | 9年 | 2012年 | |||
成人中专毕业 | 10年 | 2011年 | |||
不具备 规定学历 | 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级(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二项 | 13年 | |||
报考人员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统一报名,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应如实填报本人相关信息,并对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填报信息真实客观等作出承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不实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须及时注册或按要求完善已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