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自2026年5月1日起实施,2023年3月31日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同时废止。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pdf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4月10日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