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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一级造价工程师服务指南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 下列条件:……(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 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造 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二章第六条: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受理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是否存留纸质

是否信息共享可获得

学历证书

毕业院校

原件

1

纸质、电子

必要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从事单位

原件

1

纸质

必要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

1

纸质

必要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

1

纸质

必要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

1

纸质

必要

增报专业

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

1

纸质

必要



办理地点   赤峰市新城区临潢大街西段宝通大厦三楼
办理机构   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
收费标准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规定,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20元,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9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476-8330744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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