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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申请个人自备下述材料送至赤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1.《非因工死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审批表》(见附录2)原件,一式一份;
2.申请人二代社保卡复印件,一式一份;
3.申请人户口本原件,一式一份(政府网站提供比对数据后,不需提供);
4.申请人与死者关系证明,一式一份(政府网站提供比对数据后,不需提供);
5.死者死亡证明,一式一份(政府网站提供比对数据后,不需提供);
附件:非因工死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审批表.docx